這一次回雲林去
最害怕的就是被蚊子叮要擦什麼 ~蚊子~
女孩子的腿留不得疤
偏偏蚊子一吻癢到不抓又不行
這一次小米做了萬全的準備
家鄉在海邊的我一定少不了海味
一回去親戚就大魚小蝦的送
然後我們倆洗蝦洗到狂被蚊子和小黑蚊親吻
受不了了心想 ~紫馨膏~
倆媽媽塗抹在腿上
媽:好神奇~~~蚊子不見了
小米:哇~~~這也太神了
然後最害怕的來了 ~田裡玩樂趣~
田裡最多的就是小黑蚊
要讓茲卡病毒疫區國家小孩玩的開心
小米幫小孩先擦上紫馨膏
亮寶貝:哇 ~~ 好香 ~ 好像麻油雞
哈哈~~不愧是饕客
小米一直問:有沒有蚊子啊?
小孩:沒有
小黑蚊不靠近
小孩玩的好開心
蚊子咬體質 我的家鄉
雲林台西
?
小mo沒事就會打開來聞聞
載亮亮母女去搭統聯
結果在候車處蚊子超多的
小米又拿出來擦
一旁的司機大哥:你們帶啥好料?~好香喔
哈哈哈哈哈
淡淡麻油味不嗆鼻真的是好好聞
純天然手作用得安心
小米將好用的東西介紹給大家
希望大家喜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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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內湖斷頸案現場有不少民眾擺放禮物、花、卡片,祝福女童。(圖/記者李毓康攝)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內湖斷頸殺童案引起社會撻伐,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案修《刑法》,讓故意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,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31日也將初審修法。法務部30日指出,現行法律針對殺害少年及兒童的罪行,都已有加重刑罰的規定,且國外也無相關加重刑罰的特別規定,如修法可能造成法官裁量空間受局限。
向來關注兒保權益的王育敏28日提出刑法增訂第271之1條修法,亦即讓故意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,目前法案已付委審查,希望司法委員會可以儘速排入審查。國民黨立委徐志榮等10多位立委也認為,無故殺害12歲以下兒童等同於殺害自己父母,泯滅人性,因此連署提案要求相關部會研審。
因此,司法法制委員會決議,變更31日下午的議程,將王育敏的提案列入審查,好好討論相關修法該如何進行,屆時也會邀請法務部、衛生福利部、司法院、內政部等相關部會首長,一起開會討論。
▼王育敏提案殺幼童應處無期或死刑。(資料照/記者季相儒攝)
親民黨立委陳怡潔目前也正在連署殺害12歲以下幼童、隨機殺人「均處唯一死刑」的修法提案,不過,因這項提案尚未連署提出,因此司委會31日將先以修正動議方式提出。
對於立委們的提案修法,法務部30日將書面報告送到立法院,報告內容提到,現行《刑法》第271條第1項殺人既遂罪之法定刑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,且依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第112條規定,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及兒童犯罪者,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,因此現行法律都已有相關規定。
此外,法務部指出,同為殺害少年或兒童之犯行,動機、手段、犯罪時所受刺激、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及犯後態度等,都有不同,以法定刑限縮法官依具體個案情節量刑之裁量權,可能會造成法定刑過重而亳無裁量空間之缺點,加上德國、日本《刑法》殺人罪章之規定,與我國現行刑法規定相同,並未以少年或兒童為被害客體另訂加重刑罰之特別規定,原因是殺人罪最重已可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,無須再特別規定加重類型。
法務部進一步強調,若認為法官量刑過輕而有適用法律不當或認定事實錯誤之情形,檢察官亦可為被告之不利益提起上訴,並非無救濟之途,因此,「是否有必要於現行殺人罪之外,再增訂以未滿12歲之人為加重刑罰之規定而限縮法官裁量空間,實值再酌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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